澎湖縣「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」校園行動學習 載具 及充電車 使用管理規範
一、依據 教育部 111 年「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」(下稱本方案)實施計
畫辦理。
二、為導引學生、教職員工及進入校園之專業授課師資於校園內適切使用 學習
用 行動學習 載具,教導 學習 載具使用禮儀並促進學生學習成效,特訂定校
園 學習 載具管理規範 以下簡稱本規範 。
三、本規範所稱 行動 學習 載具係指 本方案採購 用於教師教學及學生學習,具有
資料運算存取、文件編輯、連結網路並裝有學校指定載具管理系統之可攜
式行動載具 。 (行動載具及充電車財產統一登列於澎湖縣政府教育處)。
四、澎...
觀看完整文章